“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们的这个事,操碎了心。”近日,市二中法院与梁平法院协调联动,成功调解一起客运车辆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冉某交付完车辆及相关资料后当即表示感谢。该案的成功调解为某运输公司40余辆客运班车以及梁平地区百余辆客运车辆的妥善处置提供了示范样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冉某、杨某荣系夫妻关系,二人与某运输公司签订《车辆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由冉某、杨某荣承包经营梁平至新盛线路,9年以来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024年5月29日,冉某、杨某荣承包经营期满,某运输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并通知二人解除合同。因冉某、杨某荣拒绝返还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证、线路牌、车辆号牌,某运输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冉某、杨某荣认为某运输公司违约在先,反诉某运输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官,我开了近十年的车了,这车是我一家的生计啊!更何况我的车还有好几年才到报废期,某运输公司应该按照合同让我继续经营!”“法官,冉某承包的客运车辆行驶里程已经超过了60万公里,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继续经营安全隐患太大。”……考虑到该案涉及梁平区内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共交通安全,又关涉44名承包经营者的生计,还可能影响某运输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市二中院联动梁平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多轮谈话,近4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冉某、杨某荣返还客运车辆以及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车辆号牌,某运输公司补偿冉某、杨某荣3.5万元,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