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平法院民一庭成功调处一起涉及百余名村民的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这场棘手案件,在法官多次调解与奔走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成为基层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注脚。
2015年8月21日,原告刘某某与某街道社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该街道某社区八组的300余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原告从事油茶种植、农业开发生产经营,转让期限为12年,即至2027年8月20日止。合同还约定如国家征用土地,土地征用费归被告,地上附着物归原告。2021年,该组包括涉案土地范围内共计150余亩地被国家征收,2022年7月征收单位将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共计180余万元支付给被告。现原告因涉案土地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双方对各自被征收土地面积及补偿款分配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遂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立即带领办案团队前往涉案土地现场,并邀请林业、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共同参与勘验,详细了解土地承包、征收等情况。初步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又立即组织各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将“坐堂办案”变为“田间开庭”。但初次调解并不理想,双方对原告承包土地被征收部分存在较大争议。
针对原告承包土地被征收部分不清的情况,承办法官又前往了涉案土地的征地项目部,详细了解该组所征土地具体情况,并寻求区规资局帮助,希望利用科技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在几番周折之下,征收土地归属情况逐渐明朗,案件事实也更为清晰。
考虑到案件事实情况清楚,且双方争议点明确,一纸判决虽能明辨是非,但未必能彻底消弭纷争。而调解既能减少双方的诉累,又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此,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认真倾听各方诉求、依规保障各方权益,通过法理剖析、情理疏导、乡俗调和的多维路径,以“案例+普法”的方式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最终,经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原告也当即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悉心调解促和谐”。梁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更实举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人民司法的温度在悉心调解中具象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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