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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子结没结”到“争议解没解”

时间:2025-12-01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将行政审判重心从“案子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积极拓展行政调解中心职能,凝聚多方合力,深化协同共治,充分运用调解、多元联动等纠纷解决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法官深入纠纷现场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一案化解多纷共解

  “一心为民排忧解难,为挽回亲情不厌其烦”。不久前,当事人杨某专程来到港南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持续十余年的土地确权纠纷。

  事件起因于杨某就一块争议地向港南区某部门申请土地确权。由于涉案土地历史情况复杂、权属争议大,行政机关迟迟未能作出处理决定。杨某遂向港南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同步向港南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诉求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诉求,并深入现场实地勘查。原来该案的争议焦点不仅涉及土地确权,更牵扯杨某与4个同堂兄弟之间长达十几年的相邻通行、房屋通风采光、土地置换等复杂矛盾。

  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没有局限于个案处理,而是以土地确权问题为突破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通过多次释法说理、情感疏导,最终推动研究解决方案落地生效,促成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达成一致。同时,联动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等多方力量,促成杨某与其4个同堂兄弟十多年的相邻通行、房屋通风采光、土地置换、土地确权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实现了“一案化解、多纷共解”。

  港南区人民法院、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港南区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港南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建立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三案同源实质化解

  今年9月,在一起行政赔偿案件调解现场,原告蒙某逐一核对完征地上的附着物后,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承办法官的多轮协调下,这起行政赔偿案件和与之关联的另外两起案件,以原告主动撤诉的方式结案。

  蒙某认为港南区某街道办在征收其土地过程中违法强行填平其鱼塘,侵害其合法权益,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街道办行为违法,蒙某对赔偿决定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另外两起涉及同一征收项目、反映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关联案件也相继进入诉讼程序。

  系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三案互为因果、争议同源,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弥合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后续执行纠纷。为此,承办法官确立“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审理思路,将三案统筹协调、一体推进。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聚焦损害事实、赔偿标准、赔偿数额等核心争议,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倾听蒙某的诉求与困惑,详细了解其在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遭受的损失,引导其理性主张权利;另一方面,向街道办代表深入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优势,推动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蒙某获得合理补偿后,主动撤回对案件的起诉。其他两起关联案件原告也主动撤诉。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港南区法院对每一起行政案件精准“把脉”,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案件的关键信息、当事人诉求及调解进展等,明确“一案一策”的化解路径。今年1至10月,该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件,调撤13件,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61.9%。

  联动研判守护民生

  港南区某小区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17号楼20号商铺西侧违规建设商铺。违建商铺背面正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形成较大视野盲区,对居民出行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收到业主投诉后,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经实地勘验、取证,认定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开发商不服,诉至港南区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将审理焦点集中于两大核心争议:强制拆除是否影响17号楼整体安全;不除拆商铺小区业主的出行安全能否得到保障。

  为精准破解技术难题,港南区法院主动邀请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同堂研判,形成专业意见:涉案违建商铺造成的视野盲区对居民出行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必须拆除;在专业的拆除施工团队操作下,拆除涉案商铺不会对17号楼整体安全产生影响。这为法院依法判决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也为后续执法行动扫清了障碍。

  “感谢法院秉公执法,为我们拆除了‘堵心墙’,打通了‘安全路’。”涉案商铺拆除后,小区业主代表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功德”字样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正是港南区法院通过“联动研判”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生动实践。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093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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