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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法院解纷促和有妙招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如何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发挥调解“快、优、省”的优势,科学统筹解纷力量,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管理,扎实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快——从“案结款清”出发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纠纷,赔偿款也很快拿到了,帮我解决了一桩麻烦事!”4月25日,当事人李某感慨地说。从“两场官司”到“一步到位”,耀州区法院创新“道交案审+基金追偿”机制,让司法为民可见可感。

  

  李某遭遇车祸后,原以为需先打赔偿官司,再处理8万元救助基金垫付问题。没想到,法官在调解赔偿时,直接将8万元救助基金垫付问题同步解决。

  这样“案结款清”的高效场景,如今已成为耀州区法院办理道交案件的常态。过去,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常陷“垫付易、追偿难”困境。基金垫付医疗费后,需另启司法程序追偿,耗费大量司法和行政资源。为打通堵点,耀州区法院实行道交案件审理与基金追偿一体化机制,将追偿程序嵌入案件审理全流程,实现“一案审结、双重清付”。

  耀州区法院自去年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以来,通过“双轨审查”主动核查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同步确认垫付款法律关系;在判决或调解中明确责任方直接向基金账户返还垫付款,必要时追加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为第三人;开辟“救助追偿”快速通道,确保“一调、一判双执行”。这一机制既织密法理逻辑,更传递司法温度——事故双方无需卷入二次诉讼,救助基金回款周期大幅缩短,真正实现“多案纠缠”变“一判(调)解千结”。

  “法官主动对接,将追偿写入文书,我们不仅省去诉讼麻烦,回款速度也远超预期!”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表示。


  优——让“共赢多赢”深化


  在商业活动中,资金流动关系着企业间的博弈,双方纠纷往往会牵扯到第三方利益,“三角债”由此形成。耀州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综合运用“裁判+执行”等方式,帮助企业寻找到诉讼中的“最优解”,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顺利解决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既避免案件复杂化,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自2022年起,被告谢某及受谢某指使的员工先后3次与原告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约定涉案工程项目均由被告甲公司出售整套设备,被告甲公司借用被告乙公司资质作为施工单位承揽设备安装项目,后安排原告对部分设备进行实际安装。其间,被告甲公司除陆续支付进度款外,仍尚欠部分合同款未支付。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三角债”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易产生较大影响,又因该案件涉及3家企业,较为复杂,如果一判了之,再到后期的执行,冗长的诉讼周期必然会增加企业诉累,可能“以调代审”才是最好的结果。

  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诉辩意见、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后,依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循序渐进开展调解,同时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企业商誉等角度劝解双方,适时提出多种可行性解决方案。最终,多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我刚刚收到了被告支付的剩余工程款!太感谢你们了!”当天下午,承办法官接到了原告的报喜电话。

  

  省——向“一次了结”而行


  生效文书督促履行制度有助于推行审执一体办案机制,同时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是耀州区法院践行“家事审判无执行”,以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

  

  张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订婚,按照习俗,张某给付刘某彩礼8.8万元及“五金”。然而,由于订婚前缺乏互相了解,随后沟通婚礼事宜的过程中,多次为琐事争吵,双方决定退婚,但始终在返还彩礼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逐渐激化。张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在立案前,原被告所在地的调解员先一步开展过调解工作。双方同意分手,刘某也愿意退还“五金”和部分彩礼,但在退还彩礼的数额上存在分歧。于是,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双方所在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以及“彩礼新规”的内容向双方当事人“随堂普法”,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各方调解员分别从情与理等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法院的见证下,刘某当庭履行了退还义务,纠纷就此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调解、执行的高效便捷表示认可。“效率太高了,既化解了纠纷,又拿到了对方退还的彩礼,真是省时又省心!”张某说。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275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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