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永川法院携手永川团区委联合开展了旁听涉毒案件庭审活动,该活动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重庆广电、上游新闻、永川头条等主流媒体关注并进行报道,浏览人次超百万。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因贩卖0.18克毒品,其重量与9粒米相当,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毒品犯罪,没有“小案”。
今年3月,被告人杨某以300元的价格,将0.09克“冰毒”与0.09克“麻古”贩卖给他人。
综合考量杨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受过刑罚且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罪行,亦可从轻处罚。最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伟斌:0.18克毒品,相当于9粒米的重量,看似微不足道,但在法律面前,它的危害性丝毫不减。无论毒品数量多么微小,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必须严惩。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禁毒意识,永川区人民法院还和永川团区委联合开展了旁听涉毒案件庭审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高校师生代表走进法院。
庭审结束后,法官特意拿出一个装有9粒米的透明袋子和一张A4纸,形象地向同学们说明0.18克毒品的重量约为1张A4纸重量的二十五分之一,仅相当于9粒米的重量。这般看似微不足道的毒品,却足以摧毁数个家庭的幸福。法官还介绍,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冰毒达50克以上,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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