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法院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化解涉江苏某建设公司的14起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案标的达400余万元,既高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江苏某建设公司先后与董某某等人签订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劳务等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江苏某建设公司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双方遂产生纠纷。今年 5 月,董某某等 8 人向黔江法院申请对江苏某建设公司实施诉前财产保全,黔江法院依法受理。随后,董某某等人将江苏某建设公司起诉至黔江法院。
立案庭法官在接收案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该系列案件被告均为江苏某建设公司,且该公司因被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调解意愿较为强烈,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解除保全。“案件事实相对清晰,被告又有调解意向,这正是调解发挥作用的良机。” 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
起初,董某某等人因不信任该公司,不愿意调解。面对当事人的疑虑,法官没有放弃。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董某某等人进行深入沟通。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分析案情和证据,帮助原告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与成本;另一方面,也向原告方传达被告当前的调解诚意及受保全措施影响的实际状况。经过法官专业、细致、富有同理心的反复沟通,董某某等人的态度终于发生了转变。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准确表达诉求、明确争议焦点、磋商解决方案,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当事人打消疑虑、解开 “心结”,达成调解协议:
江苏某建设公司承诺,于今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董某某等 14起案件当事人各类款项共计 400 余万元及相关利息;董某某等 8 名当事人同意解除对该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至此,这起标的额大、涉及当事人众多、矛盾一度尖锐的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诉前阶段便画上了圆满句号,从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半个月。
高效调解不仅及时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涉诉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修复了信用,使其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本案是黔江法院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又一成功实践。法院主动作为,精准识别调解可能性,充分发挥调解员和法官的专业优势,通过耐心释法、用心沟通、悉心引导,有效弥合了双方分歧,将大量纠纷高效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这不仅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是在法治轨道上有效维护了交易安全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