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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涪陵法院召开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7月3日晚,涪陵法院召开“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长煌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国,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庭长及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杨长煌副院长首先传达了市高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培训工作的相关内容,并从提高政治担当、延伸审判职责、打造特色品牌、加强对外联动四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张国专委接着传达了市三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其建议,各法庭干警要加强学习“枫桥式人民法庭”相关典型案例,从小切口入手,结合法庭工作实际进行创建,不断思考、总结和提炼工作成果。

  随后,各人民法庭庭长就自身法庭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一一发言,其他参会法庭干警也进行了交流发言。

  孙养统院长充分肯定了各人民法庭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全体法庭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慰问。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他提出“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法庭工作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而民生工作既是政治工作也是法治工作,要增强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二是坚持正确的工作理念。法庭工作要有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向上争取、向外借力,做到精准谋划、善作善成,加强日常调度;

  三是坚持“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效创建。“有效”的核心就是要打造品牌,产出成果,各法庭要善于发现并运用辖区现有资源和特点,运用“三个智慧”形成本庭的特色品牌;

  四是坚持“服务、指导、管理、监督”并重。院内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关部门定期指导帮助法庭工作,法庭加强自身管理,干警加强自我管理;

  五是坚持清廉人民法庭建设。各法庭干警要筑牢思想防线,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29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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