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发布《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2020至2024年该院在涉农村土地领域纠纷化解的创新机制与工作成效及8个典型案例,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发展提供司法指引。平谷区人大代表、农业农村局代表、乡镇和村委会代表受邀参加。新闻通报会由平谷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友刚主持。
白皮书显示,平谷法院2020至2024年共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44件。平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扬介绍,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环节,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表面是合同履行争议,但深层原因与农村违法建设整治相关,此类矛盾较为尖锐;案件地域分布呈现集聚特点,与地区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占地密切相关,涉及村委会或合作社的案件440件,占比68.3%;案件适用简易程序447件,占比69.4%,判决205件,占比31.8%,大量案件在基本事实与法律关系上较为清晰,实现“简案快审”。
据介绍,针对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对抗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平谷法院采取了四项关键举措:强化裁判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输赢皆明;深化示范诉讼机制,提高群体性纠纷化解效率;开展靶向普法、精准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加强部门协同,延伸司法服务,搭建对话平台,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按‘合同生命周期’划分为订立、履行、流转、解除四类。”平谷法院峪口法庭庭长张虹雨介绍,合同订立阶段存在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条款模糊、名实不符等现象;履行阶段围绕费用、用地和用途易产生承包费拖欠、违规改变用途、“以租代征”等争议;流转阶段因程序不规范、性质认定分歧、权利链条断裂等引发纠纷;解除阶段则突出表现为单方解除、征地拆迁导致的合同终止等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张虹雨提出五项针对性建议: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问题合同整改;强化程序规范执行,防范群体性纠纷风险;协调推进确权到户与规模经营,防范新型经营模式风险;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纠纷预防与多元化解机制,实现源头化解。
平谷法院峪口法庭副庭长信小静发布了八个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件典型案例,内容涵盖合同效力认定、违约责任划分、流转性质界定等关键法律问题。案例明确了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合同无效、上游合同解除后的损失分担、部分解除权的认定等裁判规则,为相关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
“土地问题事关农民根本利益与农村社会稳定”,李扬表示,平谷法院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为平谷区乡村发展与“农业中关村”建设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