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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被看园犬追咬致伤,谁来担责?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傍晚,张某回家途经某村路段时,被附近李某家看护苹果园的两只脱链狗追咬。张某在逃避过程中倒地受伤。事发当晚,张某被送至医院救治,诊断为"多发性骨盆骨折",住院治疗19天。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60日,护理期70日,营养期70日。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李某违反管理规定,未办理任何证件饲养看护苹果园的两只狗,且对其疏于管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尽到妥善看护义务,使其处于脱链状态导致其追咬在公路上正常通行的原告张某,使其受伤住院,并给原告张某其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侵害了原告的人身健康权,原告张某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告李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原告张某要求被告承担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文印费的请求,予以支持,最终判决由李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70440.19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9/id/89728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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