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蒙城县法院小涧法庭运用庭后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在被告王某、张某合伙开办的一家酒店担任厨师,工资由王某负责发放。后期酒店虽经营不佳,但马某基于对王某的信任仍在酒店工作,至马某辞职时酒店拖欠部分工资未能发放。在讨薪时,马某得知王某与张某于2025年6月签订了退伙协议,王某认为不应再由其承担马某的工作发放责任,而此时张某已经资不抵债,无力给付马某工资,无奈之下,马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助讨回“血汗钱”。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两被告进行释法说理,告知王某虽已签订退伙协议,但并未公开告知马某实际情况,这种内部协议的效力难以对抗外部讨薪的合理诉求,两被告仍需承担给付工资的责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承办法官又以“情”为切入口,讲明原告马某是基于对王某的信任才一直没有辞职,这份信任尤为珍贵。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给付了拖欠的一半工资,张某承诺偿还剩余工资,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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