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一起标的额2.97亿余元的重大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功调解结案。该案从立案受理到高效化解企业间的矛盾,仅用19天,彰显了桂林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司法速度与温度。
2015年10月,桂林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水电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将水力发电站的固定资产出租给水电公司使用,租期10年,总租金4.5亿余元。合同履行初期双方合作顺利,但从2019年1月起,水电公司停止支付租金。经多次催缴无果后,融资租赁公司于今年7月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2.97亿余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52万余元。
面对争议金额巨大、企业面临重大债务危机的现状,若处理不当,不仅会给两家企业带来沉重诉讼负担,更可能影响水力发电站的正常运转。为高效化解纠纷,桂林中院在受理伊始便精准识别案件调解的可能性,立案窗口主动释明调解优势,积极引导双方选择通过调解方式定分止争。
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蔡勇认真查阅案卷材料,深入剖析争议核心,聚焦双方核心利益诉求,持续推进双方协商进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欠款总额2.97亿余元,并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未付租金,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立即向企业双方出具调解书,为涉案调解协议提供司法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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