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11月24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法官来到学校,以“预防违法犯罪,守护少年成长”为题,结合案例宣讲了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以及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国旗下讲话”。
活动中提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各类不良行为,比如饮酒,沉迷网络,出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场所,吸食毒品等,往往是实施侵财、性侵、毒品犯罪等不法行为或者成为被害者的前奏,我们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同时还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拒绝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毒害;
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崔丹还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不得在网络上实施欺凌,网络暴力或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更好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和源头治理效果,武陵区法院将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