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不停地闹,真的很苦恼。”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内,法官助理覃娟正在接听官兵小陈的电话。
小陈是驻同安某部队的现役军人,与妻子小吕相亲不久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因婚前彼此缺乏了解,双方婚后常因琐事产生矛盾。
“我和他没法过下去了。”小吕坚持要起诉离婚,并多次至小陈所在部队信访。
部队政工领导虽多次调解,但二人在孩子抚养和经济补偿问题上始终存在较大分歧。驻地部队旋即联系同安区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介入案件调解。
“嫂子,孩子还小,我不想因为我们两人离婚对孩子造成影响。”小陈的一声“嫂子”,让电话这头的覃娟触动不已。原来覃娟也是一名军嫂,对军人的辛苦和军嫂的不易都能感同身受。
案件受理初始,小陈和小吕彼此成见颇深,拒绝沟通,覃娟向小吕分享了自己在该营区居住时的亲身经历,渐渐拉近与双方的距离。
在双方情绪得到疏导后,覃娟协同承办法官,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构成、未成年人抚养等进行释法说理。
最终,小陈、小吕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协议中还就小陈服役期间、退役后对孩子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及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
“多亏你们用心疏导,帮我解决这个难题。”小陈长舒一口气。
在同安区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像覃娟这样的军嫂干警、家事法官共有8名,她们通过“双重身份”的共情优势,在拉进与部队、军人、军属距离的同时,协助解决涉军家事纠纷、人身侵权、房屋买卖等涉法涉诉问题。
除了军嫂法官调解室,同安区法院按照“覆盖旅营、延伸连级”原则,选派43名干警担任旅营连三级“法治辅导员”,实时沟通驻地官兵法律需求,打造信息互通、层级联动、责任到人、精准帮扶的涉军司法服务快速响应体系。
“法院每位法治辅导员的照片和联系方式都在我们连队公开栏上,我们的小伙子经常晚上打电话咨询你们,真的为我们解决了很多法律问题,十分感谢你们啊!”驻地某旅部政委对法治辅导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法治辅导员”制度实施以来,线上线下解答法律问题逾200次,协助化解涉军纠纷27件,深入部队提供法律指导32次,为官兵提供了通过“法治辅导员”来依法、找法、用法、靠法解决自身问题的新路径,也为同安区法院探索出了新时代司法拥军工作的实践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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