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五年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成就,系统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严格公正司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工作,服务保障我市“十五五”规划实施,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积极参与、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防范化解风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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