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11月21日清晨,暖洋洋的阳光洒在桃源县白洋河村村委会的广场上,一些村民早早地赶到现场,在这里,桃源县人民法院即将开始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村委会的会议室内,几张简单的桌椅拼凑成一个临时的巡回审判席,庄严的国徽高悬正中。
与以往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里不同,为了方便当事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承办法官毛先君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的白洋河村委会,开展一次充满人情味的巡回审判。
庭审伊始,气氛略显紧张。被告陈某承认借款事实,但面露难色,坦言“不是不想还,确实是经济周转困难”,原告娄某则强调自己是出于信任才伸出援手,如今12万元无法收回,自己也很难办。
面对双方的困境与诉求,承办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而是敏锐地捕捉到调解的契机。他暂时搁置了法槌,熟练切换到“调解员”模式。他首先引导双方回顾往日邻里情谊,体谅彼此现实难处,随后以朴实语言阐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及执行现实,推动双方理性面对纠纷。
承办法官对娄某指出,尽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应考虑债务人实际履行能力,适度让步也更有利于实现债权,同时强调约定利息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承办法官见娄某低头思索,便趁热打铁转而劝导陈某,应当珍视昔日情谊,恪守诚信原则,在承认困难的同时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通过融合法理刚性与人情温度,借助典型案例剖析利弊,承办法官帮助双方厘清了“法律账”与“人情账”。在其耐心协调下,气氛逐渐缓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债务。
一场可能伤了和气的纠纷,在承办法官情理法交融的智慧与司法为民的赤诚中悄然消融。
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借巡回审判之机,将法庭转化为普法课堂。他围绕借条规范、利息约定等村民常遇问题,以通俗语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条转化为生活道理。现场村民踊跃提问,气氛热烈。一位老人感慨:“这堂免费法治课让人收获颇丰!”
该院开展的这次巡回审判,其意义远不止于审结一案,而是通过让司法力量主动下沉,架起调解之桥,精准衡平个案中的法理人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播下法治之种,通过以案释法普及规则之治,让法治的种子在广袤的乡村土地上生根发芽。这“行路、架桥、播种”的闭环,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下,司法力量参与构建基层善治格局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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