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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中院:“告官能见官” 争议化解快——邵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

时间:2025-11-27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11月25日,邵阳中院第三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单位、部门代表70余人旁听庭审。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处罚类行政案件,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十年来,从“告官难见官”,到“官员出庭出声出彩”;从“程序空转”的司法困境,到“一次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治理智慧;从就案办案,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我国行政诉讼开启了新局面。

  “近年来,邵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制度建设和实践推动,逐步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有效推动‘民告官’从‘对抗’走向‘对话’,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成效明显。”曾鼎新介绍说。

  建章立制,从“软要求”到“硬约束”

  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走向“常态化”,解决“动力不足”和“责任不清”的问题,离不开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3年5月,邵阳中院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九条措施》,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实施机关的应诉承办职责;行政机关“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案件承办人的联系沟通职责;重大复杂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负责人应当出庭的职责。

  2025年,邵阳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法院持续开展“院长开庭+‘一把手’出庭应诉”活动;行政机关应安排熟悉案情的工作人员和合法代理人参与诉讼;对收到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须确保出庭;在有被诉案件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把手”每年应至少出庭应诉一次。

  态度转变,从“不出庭”到“出庭出声”

   “过去,出庭的都是普通工作人员,对案件背景、政策考量不甚了解,又不敢表态,往往只能进行程式化答辩,难以触及矛盾核心。如今,‘一把手’出庭,直面问题,既提升了庭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有利于快速决策、实质解决问题。”中院常务副院长吴青山谈起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悄然变化深有感触。

  “没想到坐在被告席上的竟然是县长本人,他能亲自听取我的诉求,并当庭核实情况、推动解决问题,让我感受到被尊重和诚意。”2025年6月,一起涉及履行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原告方王某感慨道。

  庭审上,该县长不仅详细阐述了政策依据,并积极回应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庭审后,县政府迅速组织专班与原告协商,最终主动履行协议,向原告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三年来,邵阳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副县长及以上职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90余次,行政机关正职出庭48次,行政机关副职出庭730余次,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人数占行政机关出庭人员总数的85.36%,正副职出庭人数占比高。2025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制发应诉通知书后,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应诉率为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且逐年升高。

  能力提升,从“出庭出声”到“出庭出效”

  2025年9月,邵阳市政府召开“三率”工作约谈提醒会(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强调要提升行政应诉的实质化解能力,坚决执行“谁决策谁出庭、谁分管谁出庭”原则;出庭负责人要就实质性化解争议发表意见;各单位要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2025年10月,邵阳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强调涉案较多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出庭应诉;要善于出声,组建专业的应诉团队,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应诉能力,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的转变。

  2025年11月,邵阳市政府办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硬核要求:出庭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法庭调解;严格限定负责人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范围;委托工作人员出庭的,必须是直接参与该案件处理或解决问题的核心人员。

  

  今年以来,为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实质化解及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邵阳中院相继与邵东市、邵阳经开区、双清区、新邵县及邵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商会,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闻讯而动,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再满足于“走过场”,“出庭、出声、出解”,即亲自出庭、有效发声、提出解决方案。

   因建设邵东机场至邵阳市双清区公路(东城快线),需征收原告种植的果木,被告某镇政府于2017年便开展地上青苗清点工作,直至2025年4月才将青苗补偿款按照当年政策发放,原告征收利益受损。法院及时向某镇政府发出法律问题及败诉风险告知函。该镇镇长主动出庭应诉,参与事实调查,了解原告实质诉求,并于庭后派专人多次参与法院组织的协调化解工作,重新与原告签订补充协议,足额支付原告因征收应获得的合法补偿利益。最终,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成效明显,官民互信促和谐

  “区政府将全力支持法院畅通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表达渠道,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邵阳市双清区委书记、区长江韬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案中的最后陈述环节表示。

  2025年11月19日,吴青山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各方围绕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争议焦点,进行有序陈述、答辩、举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

  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以来,邵阳市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率显著提升,原告撤诉案件数量增加,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

  “一把手”出庭比例大幅提高。今年以来,已有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及北塔、城步、双清等县、区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

  

  

  

  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代表邵阳市人民政府郑重表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扎实开展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尊重并全面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局面;市场主体要坚守诚信守法经营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政府一道携手共建良好市场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带来的不仅是案件解决效率的提升,更是官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愿意放下身段,与公民平等对话,勇于承担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路径。”曾鼎新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889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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