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强化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大保护”格局。11月21日,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司法保护母亲河”协作交流会议。三地中院及辖区8家基层法院共聚黄河顶端,签署《“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编撰印发《“司法保护母亲河”案例汇编》,标志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司法协作格局迈出坚实一步。
此次会议为期一天,共分为分组讨论、签约仪式、观摩学习三个环节。在分组讨论中,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三地中基层法院结合协作机制和典型案例汇编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和强化落实举措,并针对各院在环境资源“司法+行政”互动和修复性生态保障方式、执行案件执前督促和交叉执行等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互相交流、互通有无,为协作机制的有效落地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基础。
在签约仪式上,西部片区三地中级法院院长作致辞讲话,四家基层法院汇报分享了“司法保护母亲河”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思路,来自河灌、自然资源系统的特邀嘉宾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接下来三地中院区域协作提出意见建议,并针对构建黄河大保护格局,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磴口县人民法院、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作为三地黄河流域基层法院代表,汇报分享了工作举措和思路,临河区法院成立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站”以及探索推行的“五点五创”特色工作机制,磴口县法院精心打造的“司法保护母亲河特色法庭”,海南区法院联合自然资源、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门建立的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阿左旗法院建设的“黄河生态法治教育基地”等做法各具特色,引发与会人员关注,为基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的示范样本。
会上,签署了《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建立六项协作机制,在推动党建聚力、分享法院资源、比拼业务技能、培育英模人物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了协作方式,丰富了协作内容。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全区“7+1”中级法院“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的”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助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官方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