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法院把抓好“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作为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提升解纷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做优辅导服务,做细应用指导,做实定分止争,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区法院示范文本应用率为79.5%。
一是分层分类加强推广,提升群众参与诉讼便利度。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人工指导与智能辅助相结合,共线上发布填写指南563期, 线下开展巡回宣传196场、培训225场, 诉服中心提供现场指导、帮填服务。组织9100余名律师进行实务培训,驻院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填写指导。在诉服中心、综治中心投放智能辅助设备,传统诉状扫描后即可实现信息自动回填, 文本一键转换不给当事人增添额外负担。
二是深度融入案件办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充分发挥表格化文本要素清晰的优势,帮助法官快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帮助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促成调解。今年以来,首批适用示范文本的案件的上诉率均实现同比下降。同时,法官、调解员通过要素比对,可快速确认不同案件的同质化特征,有助于同类案件一次性化解。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在办理某购车补贴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先行调解,调解员依托示范文本快速梳理核心争议,促成50件案件一次性化解,被选为全国法院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将多元解纷案例库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引入综治中心,指导当事人通过示范文本关键词精准检索案例,将预判结果、促成调解的优势在综治中心进一步发挥。
三是要素要点延伸运用,提升纠纷源头防范效果。
借助示范文本精准发现行业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让文本应用从个案解决拓展为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包头市青山区法院创新“要素式答辩+整改清单”模式,将示范文本中反映的问题制成整改清单,指导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该院同类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13%,被选为全国法院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结合巡回审判、日常普法,运用“诉状要素点”讲解“法律风险点”,促推“文本推广”向“行为引导”延伸。
来源:办公室、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