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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联动推广67类示范文本 赋能纠纷源头化解提质增效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广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最新部署,指导全区法院干警、律师和案件当事人准确应用67类示范文本,8月1日,内蒙古高院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举办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全区两级三方的视频培训会。

  培训中,内蒙古高院立案庭通报了全区法院首批示范文本推广成效,就下一步推广重点与服务引导关键环节进行特别提示,为全面应用提供清晰指引。审管办通报了各盟市中院答辩状应用情况。立案庭法官聚焦新发布的67类示范文本,深度解读了要素类别、内容与格式上的关键优化。

  内蒙古法舵律师事务所白秀兰律师结合实践分享了律师应用体验,表示示范文本显著提升了立案便捷性、审理高效性、文书规范性,并为新手律师提供可靠指引。将积极学习新文本,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发挥律师在证据梳理、焦点提炼中的专业作用,建议建立“法官——律师问题反馈直通车”机制,共促示范文本全面应用。

  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冠军律师高度肯定了全区法院推广成效与联合培训意义,解读了新示范文本的三大亮点:一是适用扩容升级,突破民事领域局限,延伸至刑事、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领域,覆盖常见多发案由,实现基本全覆盖,精准响应多元解纷需求;二是格式双向兼顾,专设文字陈述区,既保障法官高效阅卷,又支持当事人充分表达,破解“法官不便、当事人难懂”的司法痛点,推动文本实质好用;三是内容深度优化,要素清晰、逻辑严密,便于各方快速把握核心,倒逼律师庭前充分准备,减少庭审低效,新增“纠纷解决意愿”告知项,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可选的纠纷解决方案。胡丽妹会长要求,全区律师积极学习应用,并建议法院持续优化文本、加强指引培训。

  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对司法行政部门、律协协同推广示范文本深表感谢,要求全区法院在巩固首批推广经验基础上,全力推动第二批67类示范文本应用,力争8月起诉状应用率全部实现。深化全流程嵌入,审判部门要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应用要素式答辩状,让“要素式审判”落地见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应用带来的便利与高效。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向东指出,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示范文本,是聚焦群众需求、便利诉讼的关键便民举措。司法厅将继续全力支持并协同深化示范文本应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示范文本对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统一的意义,引导律师端正态度,发挥其便利诉讼的积极作用,积极协调法院解决律师反映的具体适用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治区高院、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训,全区各中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盟市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及律师代表在分会场参训。此次联合培训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推动示范文本应用效能充分释放,助力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和实质解纷水平再上新台阶。

  

  

来源:立案庭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296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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