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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面签,让涉外诉讼不再 “卡壳”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运用当面面签的方式,顺利实现了一件诉讼主体涉外继承案件的授权委托见证,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展现了莲湖法院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案件当事人颜某为外籍人士,其父母去世后,在遗产继承问题上与其他继承人产生争议,需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外籍当事人委托境内律师代理诉讼,通常需要办理复杂的公证认证手续,不仅流程繁琐,而且耗时长久。为确保后续诉讼能够顺利开展,颜某趁回国办理其他事务之际,专程前往莲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具体流程。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莲湖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雷丹,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查阅法律法规,并积极咨询相关人员。经过深入研究,决定采用当事人在法官面前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实现授权委托见证。

  3 月 14 日上午,颜某及其拟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一同来到莲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雷丹仔细核对了颜某的身份信息,详细了解委托权限、事项以及期限,同时对代理律师的身份信息也进行了严格核查,确保委托代理的真实性,并将相关信息详细记录在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与见证下,双方顺利签署了委托授权手续,整个见证过程还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令这一原本可能复杂漫长的程序,全程不到 15 分钟便圆满完成。颜某对此感叹不已,感激地表示:“这效率太高了,感谢法官!这下我可以安心回去了。”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3/id/8752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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