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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小家为大家 ——莆田法院全力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聚力纠纷联防联调两个关键环节,聚焦‘老、少、妇’三类重点群体,打造一张反家暴亮眼名片”的“231”家事审判工作模式,守护万千家庭的幸福生活。

  关爱不缺位:让老有所养

  “老人家,最近过得怎么样?”“孩子们现在对我很好,谢谢你们一直都记着我。” 近日,在回访过程中,张老太向涵江法院副院长林艳艳和法官陈蓉蓉表达了谢意。年过八旬的张老太长期卧病在床,将部分存款交由女儿张甲代为保管。后儿子张丙与张甲因存款保管问题发生纠纷,一怒之下不再照料张老太的生活。无奈之下,张老太将张丙诉至涵江法院江口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此案的陈蓉蓉接到案件后,多次到张老太家中走访,耐心倾听她的诉求,深入了解张丙的内心想法,为做好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对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有了深入了解后,林艳艳、钟晓珍和陈蓉蓉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张老太和张丙的赡养纠纷展开调解。考虑到该案属涉侨赡养纠纷,法庭还邀请了区侨联、区妇联的工作人员监督调解过程。

  经过多番“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释法,张老太和张丙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为保障张老太晚年生活,合议庭还向张丙发出全省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要求其自觉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同时,向区侨联、区妇联发出全省首份《赡养案件监督指导邀请函》,邀请他们共同跟踪督促张丙履行赡养义务。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莆田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温情编织“银发权益”守护网,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开通涉老案件立、审、执全流程绿色通道,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守护不缺位:让幼有所育

  2024年4月的一天,年过花甲的翁某甲和老伴来到荔城区人民法院北高人民法庭,为变更外孙女小徐的监护权提起诉讼。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21年9月,老两口的女儿翁某与徐某离婚后,带着小徐回娘家生活。然而2022年1月,翁某因故不幸去世。

  翁某去世后,徐某强烈要求小徐跟随自己生活,但小徐已经习惯和老两口一起生活。为此,翁某甲决定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郑家楠认真梳理案情,多次到小徐的家和学校走访,了解到母亲去世后,小徐一直封闭内心,在老两口的陪伴下才逐渐好转。

  “当时孩子正处于小升初的关键期,生活环境的再次变化势必会对她造成影响。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权益,为她创造更有利于成长的生活环境,是这个案件最重要的考量因素。”郑家楠说。

  “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想继续跟着外公外婆生活。”与小徐交流时,孩子也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基于走访情况,郑家楠对徐某多次进行劝解,但徐某仍执意要求开庭判决。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都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母亲去世后,她一直很消沉,好不容易有了起色,突然要换个环境,我们就怕孩子受不了。”

  “我原本跟孩子相处就不多,如果监护权也变更了,以后她还能认我这个爸爸吗?”

  郑家楠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以孩子意愿为切入口,与双方充分沟通。综合考量多方因素,他提出委托监护的解决方案:在不改变徐某监护资格的基础上,由徐某将小徐的监护权委托由翁某甲夫妇行使。这样既能尊重孩子意愿,让她在稳定熟悉的环境中成长,又保障了父亲的探望权,可以修复父女情感裂痕。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缠绕在彼此心中的结也慢慢解开。

  孩子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荔城区法院在这起案件中深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这也是莆田法院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幼有所育”的真实缩影。

  保护不缺位:让妇有所护

  “这次,我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希望你能原谅我,以后我一定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养家,为你和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

  “只要你今后能脚踏实地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夫妻俩要互相扶持。当家庭出现矛盾的时候,要好好商量。”

  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家事修复中心,一对婚姻濒临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

  原来,方某与高某婚后感情原本不错,育有3个子女,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家庭经济负担逐渐加重,双方常常因此争吵不休。

  2024年年初,丈夫高某声称自己认识了一个生意伙伴,打算合股开店。因高某此前已有多次投资失败的经历,这一次,妻子方某坚决不同意高某拿钱去做生意。但高某一意孤行,背着妻子将两人仅有的一点存款全部用于投资开店,还向其他亲戚借款投资。

  哪知店铺才开张3个月就入不敷出,以失败告终。在方某的质问下,高某说出实情,双方产生激烈争执。方某向仙游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林炜仔细翻阅卷宗,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

  “你说你去开店,一天到晚不在家。家里家外,三个儿女、两个老人都靠我一个人。你还把仅有的一点钱全部都投出去,甚至还去借钱,我们的日子要怎么过呀?”方某哽咽地说着。

  “这也是为了让你们日子过得更好,我哪里错了?弄成这样,我也不想啊,你整天跟我吵,我的压力也很大!”高某也是满腹委屈。

  走访中,林炜感觉到,双方一直在为钱的事置气,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调和的可能。为了更好解决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林炜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镇街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和调解人员的悉心析理,高某向方某诚恳认错,表示会脚踏实地打工挣钱养家。方某看到高某认了错,气消了大半,也原谅了丈夫。

  离开之前,高某紧紧握着林炜的手,感谢他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都是莆田法院关注保障“一老一小一妇”合法权益的生动司法实践。

  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秉承“柔性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打出家事解纷“组合拳”,努力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推动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

  ——坚持数智赋能,依托“全市一张图”平台的法院模块,嵌入市域综合治理平台,组织230名干警下沉村居社区,排查化解家事纠纷875件。

  ——拓展解纷“朋友圈”,联动民政、公安、妇联等15个部门共建家事纠纷联调机制,共同参与家事纠纷的防治、调解工作。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联合妇联等部门设立5个家庭教育指导站,通过“1﹢ N”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推动家庭教育走进千家万户;选派21名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课堂100余场次。

  ——做深做实反家暴工作,健全完善“人身保护、亲情援助、心理咨询、特殊保护、跟踪回访”五环维权工作法,建立5个反家暴教育基地、执委工作室,实现联合保护常态长效。

  “民生连着家事,也连着国事。家事审判承担着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所急所盼,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处理好老百姓的家事纠纷。”莆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洪表示。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45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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