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9月10日,淮北市杜集区法院石台人民法庭法官在段园省际毗连地区新型功能区法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同窗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9年至2022年间,被告周某因患病及创业资金需要,多次向同学喻某借款。喻某通过转账方式累计出借63555元,部分资金来源于网贷平台,周某承诺平台本息由其偿还。2020年,同学范某、俞某也分别出借13000元,帮助周某缓解经济压力。周某前期还款积极,已累计偿还本息28181.17元。后因创业失利、资金周转困难,剩余借款本金65574.06元及利息21173.83元一直未还。三人多次催要未果,最终共同委托律师,将周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喻某与周某曾是同窗好友,还曾合租居住,关系密切。聊天记录显示,周某母亲去世时,喻某和妻子还主动转账600元表示慰问。承办法官从同窗情谊入手,引导双方回顾往日友谊,特别指出三人共同委托律师的行为本身就体现了希望以整体方式化解矛盾、留有情面的初衷,劝导彼此珍惜多年感情,不要因一时经济纠纷损害难得的情谊。
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周某分期偿还剩余欠款,三原告主动提出若其按时履约,自2025年9月10日起的利息予以免除。该案通过温情司法的方式,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同学之间的情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情谊延续的良好效果,展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温情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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