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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后谁将得到青苗费的补偿

时间:2020-04-27作者: 来源:

如果土地被出租,谁将得到青苗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

征地安置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土地依法征用。如果承包商要求业主支付已收到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应予以支持。

如果承包商通过分包、租赁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资者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对年轻作物的补偿是什么?

青苗补偿是指当国家征用土地,作物处于生长阶段,不能收割时,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人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青苗补偿标准

对征用前生长在土地上的青苗,如征地建设被破坏,用地单位应按该地农作物的年产量和产值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新播种的作物,补偿费应为一季产值的1/3。对于种植作物,最大补偿应为一个季节的产值。对于粮食、石油和蔬菜作物,可以收获的将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将按季度补偿。对已经生长多年的经济林木,应当尽可能移植,并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用。确需砍伐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补偿。对于用材林,林权所有者应当自行砍伐,土地使用单位只支付砍伐树木的劳动时间,不予补偿。

因此,土地已被出租,谁将为这些幼苗获得补偿的问题已被详细介绍。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村民来说,他们应该好好看看本文的介绍,并知道如何在实践中处理类似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你也可以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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