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同舟法治路,连枝比翼启新程。”11月21日,第三届太原•阳泉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在太原中院召开。
座谈会的主题是“深化府院联动,助力行政复议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太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尚建军,阳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段慧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东,省高院行政庭庭长程彦斌,太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彤,阳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洁,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银翠,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亚利及太原、阳泉相关行政机关代表、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
于昌明表示,两府两院联席会议机制构建以来,持续沟通、协同联动,在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当前要围绕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主渠道作用实质性化解争议,发挥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作用定分止争,引导公民理性有序维权,构建法院和政府良性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强化会商研判、促进制度互鉴。
王东表示,阳泉与太原两地行政审判工作正从形式协作迈向实质协同,从单一司法协作发展为多元共治,从经验型合作走向制度型合作。今后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标准协同机制,创新实质性争议化解模式,深化理论与实务良性互动。
会上,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阳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承荣分别介绍了2024-2025年两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太原、阳泉两地司法局、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就如何发挥负责人出庭作用、如何防止程序空转等问题作交流发言。
赵银翠教授建议对复议机关,应优先适用调解并鼓励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法院应积极促成调解、加强监督并善用司法建议;在立案阶段需精准把握诉讼类型与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
王亚利教授建议加强实体裁判以依法回应当事人合理的诉讼请求,避免判不对题;把握立案登记制的核心要义,过滤泡沫诉讼;反思“一行为一诉”规则,适用诉的合并制度解决关联争议。
段慧刚指出,政府、法院要共同研讨疑难问题,双向发力攻坚,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有序衔接;共建多元化解格局,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类案研判等机制,推动争议化解向事前预防延伸,从源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尚建军指出,聚焦当前存在的依法行政理念待加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未充分发挥、法治队伍建设与纠错机制薄弱等问题,要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功能,健全府院联席会议“1+N”制度体系,压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通过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张建康指出:近年来,太原、阳泉两地法院自觉将行政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审理涉及重大项目、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在服务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他强调,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协同,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实做细。
张建康强调: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等理念融入工作实践;二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三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巩固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效,推动“出庭出声出效果”,加强执法培训与源头预防;四要聚焦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枫桥经验”,完善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调解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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