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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

时间:2025-11-20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基地(证据分析)主办,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学术专门委员会协办的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建设研讨会在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召开。来自高校、司法行政机关及鉴定实务界7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司法鉴定制度的现实困境与立法完善、标准与标准化建设、域外经验与国际前沿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王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司法鉴定是连接科学与法律的关键纽带,鉴定制度的健全程度与标准的科学水平,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与法治建设的成效。她认为,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亟需法学理论界与鉴定实务界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与标准化建设。本次研讨会聚焦立法架构、主体准入、程序启动、国际比较及标准体系构建等多个维度,旨在搭建一个跨学科、跨领域的高水平交流平台,汇聚多方智慧,凝聚行业共识,为促进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思想动力。

  

  王珺 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调研员

  《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显著提升了市、区两级监管的协同性与实效性,有力推动了鉴定技术能力升级与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王珺提出,当前司法鉴定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应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有机融合,强化制度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标准的科学性与统一性,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李学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修订确立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的“三标法”,标志着我国司法鉴定向标准化、规范化迈出关键一步。她认为,对非“三标法”的争议,实质是对技术方法及鉴定意见可靠性的质疑,加强鉴定委托前对争议较大之鉴定技术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审查,以及厘清在技术方法等存疑时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是加强对相关技术方法及鉴定意见可靠性实质性审查的有效路径。

  

  郭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应遵循鉴定作为证据的制度属性,立足制度维护鉴定科学性的本质要求,排除鉴定不可靠和不可信的因素,构建具有国际视野和时代特征并整合组织法、管理法和协调法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法。

  据介绍,本次研讨会也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技管结合’现代司法鉴定制度法治化重塑”的开题,为推动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也为司法鉴定立法的进程凝聚了广泛共识。下一步,各方将持续加强协作与深化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与实践效能。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74383578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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