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巡回检察监狱工作对于促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监狱法治化的有力推手,也是平安青海、平安监狱建设的重要抓手。11月17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宋永科、省人大代表公保等一行11人入驻东川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并召开会议,监狱党委班子成员参会。
会上,党委书记、政委苟廷长汇报了东川监狱基本情况;巡回检察组张爱琴检察官宣读了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通报了交叉巡回检察重点。双方就做好此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开展了深入交流。就开展好此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宋永科副主任强调,一是检察机关和监狱机关都肩负着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职责,开展巡回检察是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提升,通过巡回检察工作能切实提升监狱刑罚执行、监管安全工作水平。二是聚焦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和刑罚执行关键环节,紧盯监管安全,关注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扎实开展好巡回检察工作,通过对监狱巡回检察反向检验审视检察工作是否到位、规范,能有效促进监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遵守检察职业道德,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四是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完成此次巡回检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党委书记、政委苟廷长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东川监狱将把接受此次交叉巡回检察作为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迎接监督、配合监督。二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做好配合。要把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实抓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各项检察任务高效衔接,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三要诚恳接受监督,虚心抓好整改。对检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坚决做到照单全收、不打折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的整改闭环,切实把检察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推进监狱工作的强大动力。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回检察成果。要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梳理完善刑罚执行、监管安全、教育改造、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持续提升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监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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