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这下贷款有着落了,我们终于能买一个无障碍改造住房了!”近日,家住太原市的盲人夫妻刘先生和赵女士紧紧握着太原市晋信公证处公证员的手,眼眶微微泛红。
原来,太原市盲人夫妻刘先生(45岁,全盲)与赵女士(42岁,低视力)因购置无障碍改造住房,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3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却接连遭遇拒绝。拒绝原因为两人均存在视觉功能障碍,无法自主阅读贷款合同条款,金融机构担忧后续可能出现“未知晓合同内容”“条款理解争议”等纠纷,进而引发法律风险——某银行信贷部负责人坦言,此前曾出现过残障客户因“未看清合同利率条款”投诉银行的案例,虽最终调解解决,但消耗了大量人力成本,因此内部风控部门对残障客户贷款持谨慎态度。
某城市商业银行(下称“银行”)虽认可刘先生夫妻的还款能力(两人均为太原市盲协注册按摩师,有稳定收入),但银行法审部门仍提出风险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需“意思表示真实”,若无法证明盲人夫妻对贷款合同内容的理解是真实自愿的,后续一旦产生争议,合同效力可能面临挑战。为化解这一僵局,银行与刘先生夫妻共同咨询法律专家后,决定向太原市晋信公证处申请“贷款合同签署全过程现场监督公证”,以固定关键证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太原市晋信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盲人夫妻的特殊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选派两名具有5年以上金融公证经验的公证员,其中1名持有“残疾人法律服务培训证书”。公证员提前学习关于残障群体权益保护的规定,掌握与视障人士沟通的基本技巧,确保服务过程的专业性。
针对“无法阅读”的核心痛点,公证处设计“双重告知+确认”流程:公证员提前3天将贷款合同转化为音频文件,发送至刘先生夫妻指定的盲用读屏设备,允许两人反复收听、咨询疑问;签署当天,由银行信贷专员以“逐条款、慢语速”方式宣读合同全文,每读完一条,公证员便暂停并询问两人是否理解,对利率、还款期限等重点条款进行重复解读,直至两人明确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整个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使用高清录音设备完整记录银行告知、公证员询问、夫妻回应的全过程;录像则重点拍摄两人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清晰证明其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在公证员的协助下,刘先生夫妻分别通过触摸盲文、辨认大字体再次确认合同内容后,在公证员见证下郑重签署姓名。
“我们处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为你们免除本次公证的全部费用,完了你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贷款了,后续有任何公证问题,随时给我们打电话。”公证员向刘先生夫妻耐心说明。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茶几上,那份崭新的公证书,不仅解了刘先生夫妻的燃眉之急,更给这个秋日添了一抹治愈的温柔。
(来源:山西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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