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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在内蒙古分院的研修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蒙古国司法总委员会2024年续签《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精神,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促进中蒙两国司法交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承办的第13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于5月11日至5月19日顺利完成在内蒙古分院的研修。来自蒙古国的25名司法官员参加此次研修班。

  5月12日上午,第13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开班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蒙古国司法总委员会对外关系与合作局局长道日吉高特布·孟和巴图参加开班仪式并分别致辞。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对本期研修班高度重视,成立由内蒙古分院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安排研修班在呼期间的研修活动。在专题授课方面,充分发挥民族地区优势,聘请高水平师资直接用蒙语授课,授课内容涵盖中国国情、司法制度等。各位授课教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中国司法体系的运作机制与特色,并在课上与学员积极互动,提高了学员的学习热情。

  研修班一行先后参访了自治区高院、呼和浩特市中院,重点了解大数据平台系统、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智慧法院建设以及法院文化建设等情况,亲身感受信息化、智能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及高效便捷的司法为民服务。在自治区高院开展了“法院数字化建设”主题交流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中院观摩蒙语庭审,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围绕审判制度、便民诉讼、数字法院建设等内容进行交流。通过上述研修活动,两国司法同仁分享了经验、增进了共识、加深了了解。

  通过参访内蒙古自然博物馆、莫尼山非遗小镇、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和蒙草生态环境公司,让研修班学员深入了解自治区经济发展、首府城市形象以及富饶的自然资源。希冀以此为窗口,让研修班学员进一步了解中国。

  研修班学员对此次学习给予高度评价,在座谈交流中表示,通过研修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对中国在司法领域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在数字法院建设方面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与中国司法界同仁在交流中结下深厚友谊。

  

  

  来源:法官学院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44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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