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7月1日,内蒙古高院召开“七一”党建座谈会暨新任支部书记集体谈话。
会上,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对内蒙古高院机关“两优一先”进行了表彰,内蒙古高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与“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及“两优一先”代表进行了座谈。老党员代表回顾了入党以来的难忘经历,“两优一先”代表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岗位上的成长经历以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作表率,新任支部书记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四项工程”,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会议强调,要强化党建引领,在服务保障大局上作表率,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关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全面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涵养清风正气,在恪守廉洁底线上作表率,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实日常监督和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切实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面提高廉洁司法能力。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