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内蒙古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交流研讨。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抓好思想铸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党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切实增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会议要求,要做实查改整治,对照“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把问题查全、查深、查准、查实,动真格进行集中整治,严要求推进整改销号,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质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切实扛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推动学习教育、查改整治动真章见实效。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查摆问题,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司法作风顽疾,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定力持续抓实部门作风建设,坚决防止松劲懈怠、闯关过关思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内蒙古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