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用心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从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严”字当头,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后半篇文章”,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常抓细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弘扬新风,以作风之实巩固党群之基。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开展以案释法和宪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将法治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培育优良家风家教深度融合,善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推动营造崇德向善、崇法向善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更多正能量。
内蒙古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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