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现场会在拉萨中院召开。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并讲话。
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总结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安排部署新时代新阶段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以高水平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贯通融合,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会上,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林勇致辞,区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通报近年来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区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旦珍宣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主席台就坐领导为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随后,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围绕推进新时代新阶段我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三个方面工作要求: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新时代新阶段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
他指出,做好新时代新阶段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是落实立法精神的法治责任,更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审判责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王君正书记关于“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指示要求,按照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题会议的部署,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新时代新阶段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担负起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司法职责。
进一步加强措施落实,做实新时代新阶段未成年人审判各项工作。
他强调,要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场,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予以严惩;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着眼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在民事、行政审判中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消除各种消极因素;要延伸审判职能,对案件反映出来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积极促推“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贯通融合、落实到位。
进一步夯实组织领导,推动新时代新阶段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他要求,坚持和完善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鼓励、指导少年法庭或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与其他兄弟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会商协作机制,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数据标准,共同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和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共青团、妇联、学校、基层组织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通报机制。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拉萨中院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文化墙,集中观看拉萨中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专题片。
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玥,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白曼央宗,自治区政协委员慈旦德吉,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厅、区公安厅、区教育厅、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区委和拉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贞明主持会议。区高法院有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各地(市)中院院长、分管少年法庭工作院领导和刑事、民事相关审判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和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相关同志在拉萨中院主会场参会,区高法院其他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中院在家院领导、立案庭、审管办、民一庭、刑一庭、行政庭、执行局全体干警,基层法院(含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