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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2842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2842号

  香港华翔(中国)贸易公司、陈振雄:

  上诉人阮志铭与被上诉人江门兴龙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龙腾房地产有限公司、江门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万利兴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华翔(中国)贸易公司、陈振雄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向你方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2842号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7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对香港华翔(中国)贸易公司、陈振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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