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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法院法官任职(续职)培训,法官业务培训,法院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

  (二)审判事务服务保障,院机关食堂餐饮、公务接待、物业服务;公务用车管理、机关楼宇运行管理、节能管理、固定资产(房)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内设处室6个,包括:办公室、教务科、培训科、审务保障一科、审务保障二科、审务保障三科。

  编制人数小计55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小计4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1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1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16.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3.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15万元,增长4.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两级法院节能改造:为全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不断夯实我院节能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节能长效机制,我院计划进行两级法院节能改造。包括水电表分户改造、垃圾分类改造、地下水利用改造、节能水龙头和节能灯改造、充电桩改造等,以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引导和带动全院全员全域节能。

  (二)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2/id/8704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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