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高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朱兆法同志为审监一庭党支部、行政庭党支部做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审监一庭党支部全庭党员干警和行政庭党支部部分党员干警参加会议,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家远同志列席会议。
课上,朱兆法同志围绕“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做好审判工作”为题,为大家作了专题党课。朱兆法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前进方向,严明作风纪律,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融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朱兆法强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做好以下四点:一是认真学习党纪,抓住重点难点。学习党纪要逐条逐句学习,同时又要抓住重点。始终牢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自觉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以良好的作风纪律保证公正司法。要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审判权力运行进行充分而有效的制约监督,切实把审判权、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效监督与有度监督相统一,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监督岗位职能作用。三是执行“三个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廉洁司法。“三个规定”对干预司法、违规交往划出醒目红线,为司法人员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提供了挡箭牌”和“防护盾”,也为司法人员避免使自己陷入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境地提供了自我保护的屏障,人民法院干警要做到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四是锐意进取,积极担当作为。在具体工作中,自觉按照党纪的要求办,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真正守住底线,让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课后,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党课的学习心得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大局出发,牢记国之大者,在具体办案中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办案的三个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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