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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2025年9月11日立案公示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南京中院2025年9月11日立案公示

  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王伍

  1997年12月

  盗窃罪

  3年

  无

  减刑8个月

  表扬2次

  张超

  1983年4月

  盗窃罪

  3年

  无

  减刑8个月

  表扬2次

  项昌祺

  1996年8月

  盗窃罪

  3年

  无

  减刑8个月

  表扬2次

  李宁宁

  1994年11月

  盗窃罪、危险驾驶罪

  3年6个月

  无

  减刑8个月

  表扬2次

  崔植春

  1964年4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2年

  无

  减刑7个月

  表扬4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5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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