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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院:府院联动见实效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中院以“三争”晋先“强院”先行目标为指引,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将府院联动机制作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重要路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制度筑基:绘就联动“施工图”今年3月,齐齐哈尔中院联合齐齐哈尔市政府、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推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双赢多赢共赢”为核心理念,构建起政府法治与人民司法全链条对接的工作平台。《意见》从三方面筑牢机制根基:一是明确运行规则,对府院双方在争议化解中的职责边界、沟通渠道作出清晰界定;二是细化重点任务,聚焦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重大争议协同化解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举措;三是规范程序衔接,建立案件信息共享、证据互认等配套机制,为行政争议的高效化解提供了“制度施工图”,也为后续案件撤诉率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联动升温:架起沟通“连心桥”

      齐齐哈尔中院行政审判庭与市司法局建立常态化座谈机制,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中存在的证据认定标准不一、程序衔接不畅等堵点问题,形成“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自纠”的闭环工作模式,通过常态化沟通推动争议源头化解。针对经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院与司法局建立“双轨对接”机制:法官与复议机关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释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通过“点对点”协调,共同梳理案件争议焦点,推动多起争议在沟通中达成和解。

      源头防控:筑牢预防“防火墙”“争议少发生,比多化解更重要。”齐齐哈尔中院依托最高法院 “行政审判讲堂”平台,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同堂研学,通过“共学促共识”, 持续提升执法司法队伍专业能力,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的概率,实现“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良性循环。

      实质化解:奏响和谐“交响曲”针对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的案件,齐齐哈尔中院推行“败诉风险提示”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向行政机关释明法律风险,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其主动纠错,从根本上化解争议。

      在王某某等人诉某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系列案件中,法院发现行政机关在征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某县政府发出风险提示并释明法律依据。最终,县政府主动撤销原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近期撤诉的案件,同样延续了这一思路——法院不局限于“坐堂问案”,而是联动行政机关找准争议症结,通过实质性化解争议,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真正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系列举措的落地,让行政争议化解成效逐步显现。今年7月,齐齐哈尔中院行政案件撤诉率达66.7%,同比增长233%,行政争议在诉讼程序中实现了实质性化解。下一步,齐齐哈尔法院将继续以“三争”晋先“强院”先行目标为引领,让府院联动的“组合拳”更精准、更有力,用更多实质化解的典型案例,书写法治为民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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