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司法局关于免除陈伟勇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陈伟勇:
你向我局提出辞去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申请收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法〔202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免除你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
兵团司法局
2025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fj.xjbt.gov.cn/c/2025-03-06/8387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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