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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用信用报告适用主体范围扩大,更多主体可“1份报告替代41份证明” (2024-12-24)

时间:2025-09-15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医院、学校、破产清算人还在为开具合规证明、无违法证明而奔波吗?从今天起,“动动手指”就能开具专用信用报告、用1份报告替代41个领域的证明了。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从12月20日起,上海扩大专用信用报告适用范围,在各类经营主体适用的基础上,增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居(村)民委员会适用;同时,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尚未注销的,或者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也可适用。这些机构、组织从此可获得“动动手指开报告、立等可取,1份报告替代41份证明,一码通行”的便利。

    实施近两年,受到经营主体大力欢迎

    上海自2023年3月1日起,创新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将该证明叫做“合规证明”“行政合规证明”“无违法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等),首批覆盖市场监管等23个高频应用领域。2023年7月1日推出“合规一码通”,经营主体除开具报告替代证明外,也可用手机亮“合规码”,证明自身有无违法记录情况,替代提交证明。2024年1月1日又扩大至41个领域,实现经营主体社会应用相关领域全覆盖,一份报告(或亮合规码)可证明41个领域有无违法记录情况、可替代41份证明。

    截至2024年11月底,上海共为各类经营主体开具专用信用报告3.3万余份,可替代证明超过88万份,有效减轻了经营主体开具证明的负担,受到各类经营者广泛欢迎。2024年5月,上海该项举措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全国典型经验做法。

    服务再优化,助力各类主体发展

    《通知》实施后,该项举措将进一步优化:

    一方面,适用主体范围拓展。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居(村)民委员会、破产清算企业等均可适用,新增的受益主体数量超过3.7万个。这些机构、组织无需再四处协调开证明、多次往返。

    另一方面,报告标注更精细。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专用信用报告中除原有的“信用已修复”“正在异议办理期间”等标注外,还将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仅被处以警告和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最长公示期已届满的行政处罚类信息,标注“无需信用修复”。这有助于索证方更准确地判断违法行为轻重情况,保障各类主体权益,也可避免相关主体对无需信用修复的信息耗时耗力办理信用修复。

    后续,上海将持续关注专用信用报告应用情况,根据经营主体等相关方需求,不断改进优化,努力社会各界提供更优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j.sh.gov.cn/zwyw_xzzf/20241230/4f1acbd20a1447c6bc6639b0972dbf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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