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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转账4.4万元给同学 父母能否主张索还

时间:2024-05-08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名未成年人将父母微信钱包里的4.4万元转给同学保管,并跟同学一起使用这笔钱,这笔糊涂账怎么算?近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2023年2月至7月,初中生小张因为被父母严格控制零花钱,于是利用其掌握父母微信钱包支付密码的便利,在使用父母手机时,偷偷将父母微信钱包里的资金转给同班同学小李保管,先后转账20多次,合计金额4.4万元。这笔钱用于支付小李的资金保管费、小张的个人花销、小李和小张共同娱乐的花销。小李还瞒着小张将这笔钱用于其个人消费。

  2023年7月16日,东窗事发,小张父母要求小李父母退还4.4万元。当时,小李微信钱包里只剩5000元,其父母当天便将这笔钱还给了小张父母。后来,得知小李未经小张同意擅自使用了部分资金,小李父母再返还1万元。

  小张父母继续追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李及其父母再返还2.9万元。

  邕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擅自将父母微信钱包里的资金交给小李保管,并向小李支付保管费,双方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当时,小张、小李均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订立保管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小张父母在事后没有认可,因此,两人订立的保管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无效,小李应当将尚未使用的5000元返还小张父母。对于已经花掉的3.9万元,经核算,小张个人使用了1.2万元;小张、小李共同使用了8000元;小李承认自己消费了1.1万元;还有8000元无法确认使用人。因小张、小李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保管合同的无效都有过错。对于能够核实使用人的款项,应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处理。对于无法核实使用人的款项,按各自承担一半的原则处理。

  最终,邕宁区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小张父母1.9万元;因小李父母在诉讼前已经返还1万元,还应返还9000元。

  因手机微信、支付宝的广泛使用,以及父母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的手机进行转账、消费。由于未成年人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和消费观念,有时会支出与其年龄不相符的大额消费,损害家庭利益。法官在此提醒,父母要注意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和消费观念,避免子女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匹配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27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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