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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时间:2024-05-01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为进一步推进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同向发力,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最大程度发挥监狱警示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的促进作用,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1月16日,开远市司法局组织48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小龙潭监狱第三分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在监狱警察统一安排、指挥下,社区矫正对象一一接受安检清身,列队有序地走进监管区,听取民警讲解监狱高墙电网、警戒红线,实地参观了罪犯入监监区、生产车间等监管场所,零距离感受服刑生活,体会监狱服刑与社区矫正服刑的不同,并在自强馆接受了警示教育,看了罪犯一日改造规范视频,聆听两名罪犯现身说法。

   教育活动中,开远市司法局李凌志副局长、市灵泉司法所王跃谕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帮教,对监狱服刑与社区矫正对象非监禁型服刑的差异进行了比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监内执行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珍惜在社区矫正服刑改造的宝贵机会,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向社区矫正对象形象地展示了“高墙内服刑”和“高墙外矫正”的巨大差别,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震慑了那些法律意识淡薄、悔罪意识差、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的少数人,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了矫正质量,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gzdt3/38566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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