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至,辛劳了一年的工人们都期盼着能顺利结清工钱,安心回家过年。然而,农民工老马却因工伤赔偿问题悬而未决,心中始终忐忑不安。
2024年6月,老马受雇于某装卸队,在卸煤作业时不幸被钩机砸中,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并构成多处伤残。尽管装卸队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约定的后续治疗费却迟迟未予支付,其他损失也未得到赔偿,老马无奈之下诉至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九站法庭的承办法官接案后,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赔偿纠纷,更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老马作为家中的经济支柱,养伤期间没有收入,家庭日常开支已然捉襟见肘。
为了高效化解矛盾,解决老马的生活困境,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围绕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法官对法律关系及其法律后果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剖析和讲解:
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法官向装卸队老板赵某明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老马在其雇佣期间受伤,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装卸队依法负有赔偿责任。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这是调解的基础。
其次,核算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法官为双方逐项梳理了法定赔偿项目,包括已发生和后续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法官详细解释了这些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法律依据,如误工费需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确保老马的诉求落到实处,也让赵某清楚每一分钱的计算依据。
最后,阐明诉讼风险。法官强调:“调解能尽快实现案结事了,让老马及时拿到钱继续治疗,也能让你们从纠纷中彻底解脱,是双赢的选择。”这番话深深打动了双方。
在清晰的法律框架和法官耐心的利弊分析下,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装卸队同意一次性赔偿老马各项损失共计23.5万元。在法庭的督促下,装卸队当庭筹集资金,23.5万元赔偿款现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履行完毕。
“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法官把法条讲得明明白白,这赔偿款我拿得踏实,后续治疗费和生活费都不用愁了,能过个安心年了!”老马拿到钱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这起纠纷的解决是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民生无小事,昌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发挥调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用心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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