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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机关维修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0-23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概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机关维修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或“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01202503025。

  2.项目名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机关维修项目监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年。

  4.采购内容:负责服务期限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维修项目可能涉及的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监理,确保本工程符合相关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

  6.服务地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响应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六者之一:①供应商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须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⑥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如下(请详细阅读获取方式并按步骤进行操作):

  3.2.1首次登录: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进入公告列表,并填报供应商基本信息,请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

  3.2.2递交资料:点击公告列表进入详情页面,在详情页底部点击“获取文件”,填写企业信息和上传资料,提交成功后请联系项目工作人员确认(赵稣钰,电话:0871-64885079、0871-64885069,请供应商注意查看微信公众号及邮箱),确认后将《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填写无误后与资料一同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15楼,收件人:赵稣钰,电话:0871-64885079,(推荐使用EMS、顺丰)。

  3.2.3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线上确认后,供应商即可缴纳文件费,费用支付成功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如需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可至采购代理公司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相关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4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中办理递交申请资料及获取采购文件仅需在线上即可完成,无须到采购代理公司办理。(登记以缴纳文件费的时间为准,资料的邮寄不影响登记时间,请各供应商为线上获取采购文件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尚未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5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上传/邮寄)的资料:

  (1)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证书;

  3.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件费、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871902008910802(仅作为文件费、代理服务费缴纳用,非保证金账号)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联盟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871-64095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周金辉、陈兴旺、赵稣钰、侯圣美

  联系电话:0871-64885079、1330871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辉、陈兴旺、赵稣钰、侯圣美

  电话:0871-64885079、13308710453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09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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