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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新视角·巴楚 | 假女友,真诈骗!男子伪装成女性网恋诈骗获刑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交友成为人们社交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网络的虚拟性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喀什地区巴楚县一名男子伪装成女性,通过相亲平台行骗,与两名男性建立恋爱关系,并以彩礼、生病治疗等借口骗取15万元,获刑六年十个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米某利用相亲平台,将自己伪装成年轻貌美的女性形象,在平台上结识了两名男性受害者。在与受害者交往过程中,米某开始编造各种借口索要钱财。他先是以筹备两人的婚礼为由,向受害者提出支付彩礼的要求。两名受害者出于对未来婚姻的期待,毫不犹豫地将钱转给了米某。之后,米某又故技重施,称自己生病需要高额的治疗费用,再次骗取了受害者的钱财。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米某以各种理由从两名受害者手中骗走了共计15万元。当受害者发现米某的种种行为存在疑点,要求与其见面时,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受害者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果断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对平台的信息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米某的真实身份,并将其追捕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结合米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米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法官提醒

  在网络社交日益发达的今天,尤其是在相亲交友平台上,应当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避免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真实身份和情况的前提下,随意向他人转账汇款。如果在交友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可疑行为或索要钱财的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朋友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现自己遭遇诈骗,要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2/id/8720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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