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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反而心里踏实了……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房子卖了,我们一家老小住哪?我妈说了,坚决不搬!”电话那头咆哮声未落,就被“嘟、嘟”的忙音取代。这已是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卢禹廷第N次被邓某拒之门外。

  

  面对这起看似常规的抵押房产拍卖执行案,卢禹廷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案件背后关乎一个家庭基本生存的沉重压力。

  

  几年前,邓某夫妇为生意周转,抵押了唯一住房贷款。后经营失败无力偿还,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抵押房产是唯一可供执行财产。依法查封、启动拍卖,成为必然选择。

  

  然而,邓某夫妇的抵触情绪强烈,甚至一度却玩起了“失踪”,卢禹廷只能通过公告艰难推进程序。

  

  “拍卖对法院是常事,但对当事人却是天大的事。”卢禹廷深知,必须与当事人面对面才能真正了解诉求,找到法律与人情的平衡点,进而解开死结。经过不懈努力,他最终通过邓某亲戚牵线,实现了关键会面。

  

  初次交锋,邓某怒火冲天:“你们不要再来了,非要逼得我们一家露宿街头吗?”卢禹廷没有争辩,递上一杯温水,耐心倾听。

  

  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中,他了解到关键信息:这套房子是邓家六口人(包括年迈双亲和两个孩子)唯一的栖身之所。

  

  案情复杂,但卢禹廷的思考从未停止。他反复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寻求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银行)债权实现,又能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居住权的“两全”方案。

  

  最终,“拍卖房产后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租金”的法律规定成为破题关键。这是一个有法可依、能够切实解决邓家过渡期居住问题的路径。


  方案确定后,卢禹廷立即行动。他首先与申请执行银行进行深入沟通,详细阐释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以及保留租金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积极争取银行的理解与支持。

  

  获得银行初步认可后,他再次找到邓某,这次,他带来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法律依据。

  

  “邓大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拍卖唯一住房后,可以依法为你们一家保留5至8年的租金,这笔钱会专门用于你们在过渡期内租房,保障基本生活。”卢禹廷拿出准备好的法律条文和详细的申请材料清单,逐条解释。“材料清单在这里,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随时问我,请务必按时提交申请,法院会依法办理。”

  

  “我们家的租房钱真能留?标准怎么定?年限如何算?”面对邓某连珠炮似的疑问,卢禹廷一一耐心解答。正是这种设身处地的释法明理,彻底化解了邓某的心结。 他态度逆转:“我马上准备材料!撤回异议,全力配合拍卖!”

  

  在卢禹廷的持续跟进下,房产顺利拍出。法院严格依法操作,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为邓某一家预留了足额租金,执行款第一时间偿付银行。

  

  邓某随后提出协调剩余利息的请求。考虑到其实际困难,卢禹廷再次组织调解。最终,银行同意本次执行款优先冲抵本金,双方就剩余本息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案结事了后,邓某为卢禹廷送来感谢锦旗。

  

  送锦旗那天,邓某感慨:“当初抵押我就想到会有这天,可真到这一步,却是满心不甘和抵触。现在才明白,卖掉了反而是解脱!”邓某妻子钱某更坦言:“法院虽然执行了房子,但保障了我们一家人的生存。无债一身轻,现在租房子,反而心里踏实了。”

  

  这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这句“心里踏实了”的心声,是对执行干警卢禹廷坚持不懈、善意文明执行的最佳褒奖,更是司法为民、传递温度的鲜活注脚。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42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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