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配合腾退。
2024年4月,浦城法院依法判决严某、郑某需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严某、郑某不仅未履行还款义务,还在法院查封拍卖其房产后,对腾退公告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几度上门释法明理均无进展,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兑现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面对严某、郑某的对抗情绪,执行干警在充分评估风险后,多次约谈严某、郑某,耐心分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然而,严某、郑某承诺腾退后仅完成部分清退,法院果断启动强制交付程序。
行动当天,在买受人见证下,执行干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展开腾退工作。一方面对房屋物品进行细致清点、登记和拍照,确保财物清单清晰完整;另一方面再次对严某、郑某做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下,严某、郑某主动配合完成剩余物品的腾退,买受人顺利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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