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品获得全省法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书画摄影展三等奖
作者:郑永安 广德市人民法院
创作背景:这首词是毛主席于1936年2月所作。全词集写景、议论和抒情于一体,意境壮美,气势恢弘,胸襟豪迈,该词突出体现了伟人毛主席词风的雄健、大气,充分展示了雄阔豪放、气势磅礴的风格。书法作品是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而创作的,彼时,举国上下沉浸在庆祝的热烈氛围中,作者亦深受感染,借书法这一传统艺术形式,抒发对祖国的深切热爱与美好祝福。笔墨间,不仅流淌着对祖国山河的赞美,更蕴含着对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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