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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将惩罚犯罪和修复生态有机统一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多次参加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组织的活动,比如参加设在水电职业学院的首个巡回审判站成立仪式,使用被告缴纳的生态修复金进行增殖放流、巡逻护渔以劳代偿的现场监督等等,对一些典型案例印象深刻。”近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集团首席技师、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中心特级技师傅国涛发言时说道。

  当天上午,傅国涛先行参观了刚刚成立一周年的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办公区、审判区、文化建设廊道和“数智云中心”,随后听取了重庆五中院发布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介绍。他强调:“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环境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对于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傅国涛建议:一是将惩罚犯罪和修复生态有机统一,针对环境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外,还应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二是做好环保普法宣传,不断创新,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以案普法,除了依托重庆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小公民法律课堂”,已经成熟的“法院课堂”“校园课堂”“行走的思政课”等形式,也可以更多地运用短视频、漫画、短剧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2/id/8714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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