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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并通过《联合声明》

时间:2025-09-16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并通过《联合声明》

  张军表示进一步弘扬“上海精神”

  为开辟共同发展繁荣的美好未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4月23日下午,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浙江杭州闭幕,并就会议成果签署《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各成员国团长签署《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将坚持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平等互惠的合作之道、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巩固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交流合作。《联合声明》就深化网络安全和数字治理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司法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支持和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深化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法官和司法人员互访等方面达成共识。
张军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来自上合组织成员国、对话伙伴的100多名中外代表,怀着共商合作、共谋发展的热忱与真诚,围绕会议主题,深入探讨,广泛交流,为解决各方共同关注的法治问题提供了有益方案,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司法智慧和力量。《联合声明》的签署,标志着上合组织框架下的高层次司法合作迈上了新的更高台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与会各国最高法院一道,进一步弘扬“上海精神”,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深化交流互鉴,取得更多更实的合作成果,让司法合作的精神、成效更广泛地惠及各国人民,为开辟共同发展繁荣的美好未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司法总监古拉姆侯赛因·莫赫森尼·埃杰伊、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安德烈·阿列申科、印度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桑吉夫·康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梅德别克·萨特耶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宪法庭最资深大法官阿明·额德·丁·汗、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鲁斯塔姆·米尔佐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在闭幕式上致辞。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伊琳娜·波德诺索娃线上致辞。
闭幕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法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有关中外代表与会。(记者:白龙飞 | 摄影:孙若丰)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46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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