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昊天:
你于2021年12月31日与你的执业机构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聘用期限届满后,未续签聘用合同且至今也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我厅拟注销你的律师执业证书。若有异议,你可通过拨打电话或书面来信的方式进行咨询。特此提前告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71-58539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3月18日
>>上一篇: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法律援助信息的公示
>>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颁发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京ICP备13039793号-78